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分局2026年4月份至2028年3月份食堂用工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3-02 15:46:35 admin 0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分局2026年4月份至2028年3月份食堂用工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须知:供应商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视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6C500FG018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分局2026年4月份至2028年3月份食堂用工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号

包组内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服务年限

预算金额(万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分局2026年4月份至2028年3月份食堂用工服务

详见用户需求

本包组总采购预算为78万元(两年),第一年采购预算39万元,第二年采购预算39万元。第二年的采购预算以当年财部门批复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78.00

餐饮业

2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分局2026年4月份至2028年3月份食材配送服务

详见用户需求

本包组总采购预算为210万元(两年),第一年采购预算105万元,第二年采购预算105万元。第二年的采购预算以当年财部门批复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210.00

批发业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对包组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报价。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等。

本项目不涉及货物采购,不适用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 2017)的规定: “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按照企业从事的主要活动确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照上年度末实际情况填报,并应确保在争议纠纷处理时,可提供相关数据的来源依据”,一家企业只能对应一个行业。请供应商按照上述原则确认所属行业后选择对应的包组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因超出系统最高字数限制,此部分内容详见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2日  至 2026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须知:供应商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视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8室(具体开标室以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单位名称以“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分局”为准。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包组一: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①或②证明材料: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 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包组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本包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

7.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与餐饮或食品相关),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如所属地另有规定的,则按当地规定执行(提供相关文件及证明效力符合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包组二: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①或②证明材料: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 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包组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本包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

7.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与餐饮或食品相关),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如所属地另有规定的,则按当地规定执行(提供相关文件及证明效力符合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

地址:揭阳市区临江北路西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宏和大厦

联系方式:0663-8223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62/83187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王工

电 话:  020-83186862/83187191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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