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单位明知故犯!成都首次适用“标签误导”条款 严处预制菜未明示违规行为

2026-02-25 15:34:55 admin 0

预制菜的规范标识的不仅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基础,更是守护食品安全的重要防线。为推动预制菜行业规范发展,成都率先开展预制菜明示试点工作,引导餐饮商户诚信经营。但近期,我们关注到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典型案件,成都首批“预制菜明示”试点单位“蜀味小厨”连锁店,明知相关规范要求却违规操作,既虚假标注菜品制作方式,又未明示预制菜加热要求,被依法从严处罚,且成为成都首次适用“标签误导”条款处罚的案例,为所有餐饮商户敲响了警钟。

一、案件直击:试点单位失范,双重违规触碰红线

为切实规范预制菜使用与标识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2026年2月22日,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餐饮行业预制菜规范专项突击检查,重点排查预制菜明示标注、标签规范、食品安全管控等情况,聚焦外卖平台餐饮商户这一重点领域,精准排查违规乱象。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蜀味小厨”连锁店(成都首批“预制菜明示”试点单位)存在明确的双重违法违规行为,违法事实清晰、证据确凿:一是虚假标注、误导消费,该店在美团、饿了么两大外卖平台对外宣称所售“现炒牛肉饭”为“现炒现做”,吸引消费者下单,实际却使用预制菜包简单加热后对外销售,严重混淆普通现制菜品与预制菜的边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二是标签标识不合规,涉案预制菜包的包装上,未按规定标注“需加热至中心温度≥70℃”的关键提示,违背预制菜标识管理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预制菜若加热不彻底,可能滋生致病菌,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这与《四川省预制菜标识规范(试行)》中“预制菜标签应根据产品需要,标示食用方法、烹调要求等对消费者有帮助的说明”的要求严重不符。

值得关注的是,该店作为成都首批“预制菜明示”试点单位,本应带头遵守预制菜明示标注相关规定,主动规范经营行为,为行业树立示范标杆,却心存侥幸、明知故犯,其违规行为的性质更为恶劣,警示意义更为突出。

二、执法处置:首次亮剑,从严处罚强化震慑

针对“蜀味小厨”连锁店的双重违法违规行为,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从严查处、警示为先”的原则,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应当清楚、明显,易于消费者辨认和识读”的规定,以及《四川省预制菜标识规范(试行)》中关于预制菜标签标注、加热要求明示的相关条款,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此次处罚更是成都首次适用“标签误导”条款处置预制菜违规案件,彰显了监管部门规范预制菜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

具体处置措施包括:一是依法责令“蜀味小厨”连锁店立即下架所有涉案预制菜产品,全面开展整改工作,重点完善预制菜标签标识,明确标注“需加热至中心温度≥70℃”及“预制菜”相关信息,规范外卖平台菜品描述,杜绝虚假标注;二是对该店依法处以2.1万元罚款,以高额处罚打破试点单位“违规成本低、心存侥幸”的心理;三是将该店纳入2026年食品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强化常态化监管,督促其持续合规经营,坚决杜绝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三、案件亮点与意义:首次适用条款,警示行业规范发展

此次“蜀味小厨”预制菜未明示违规案的查处,不仅是对试点单位违规行为的严肃追责,更具有鲜明的行业示范意义,为成都乃至全省预制菜行业规范发展划定了清晰红线。

其一,首次适用“标签误导”条款,完善监管执法依据。此次处罚是成都首次将“标签误导”条款应用于预制菜违规案件处置,明确了预制菜未按规定标注加热要求、虚假标注制作方式的违法定性,填补了预制菜标签监管领域的执法空白,为后续查处同类违规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推动预制菜监管从“粗放管控”向“精准执法”转变。

其二,试点单位从严处罚,强化行业警示效应。“蜀味小厨”作为成都首批预制菜明示试点单位,本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却明知故犯、违规操作,此次从严处罚,向全行业传递了“试点不是特权,合规才是底线”的明确信号,打破了“试点单位可从轻处罚”的错误认知,有效震慑了各类餐饮商户的违规侥幸心理。

其三,聚焦标签规范,守护食品安全底线。此次案件的查处,聚焦预制菜标签标注这一关键环节,强调了“需加热至中心温度≥70℃”等标识的重要性——预制菜的规范加热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关键,未明示加热要求可能导致消费者因加热不彻底引发肠胃不适等健康问题,此次处罚也推动餐饮商户重视预制菜标签规范,切实守护消费者饮食安全。

四、警示与倡议:坚守合规底线,共建规范环境

结合此次试点单位违规案件,为进一步规范预制菜使用、标识行为,推动餐饮行业诚信健康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特向餐饮商户、外卖平台及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对餐饮商户而言,尤其是预制菜明示试点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牢固树立“诚信经营、合规自律”的理念,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预制菜标识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若使用预制菜,必须在门店、外卖平台显著位置明示,杜绝虚假标注“现炒”“现制”等误导性表述;同时,严格规范预制菜标签标识,清晰标注加热要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守合规经营底线,切勿心存侥幸、明知故犯。

对外卖平台而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平台内餐饮商户的审核、监管与培训,重点核查商户菜品描述与实际制作方式是否一致、预制菜标识是否规范,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拦截虚假标注、标签不合规等违规行为,对违规商户依法采取限流、下架等措施,筑牢平台监管防线,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对广大消费者而言,要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选购外卖菜品时,主动关注商户是否明示预制菜相关信息,仔细查看预制菜包装上的加热要求、标识信息,理性做出消费选择;若发现餐饮商户存在虚假标注、预制菜未明示加热要求等违规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与展望

预制菜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的经营行为、严格的监管举措和全民的共同监督。此次成都市查处“蜀味小厨”预制菜未明示违规案,首次适用“标签误导”条款、从严处罚试点单位,既彰显了监管部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的坚定决心,也为预制菜行业规范发展敲响了警钟,推动试点工作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成都预制菜行业规范发展动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专项整治和常态化监管工作,主动传递预制菜标识规范、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引导餐饮商户诚信自律、规范经营,尤其是引导预制菜明示试点单位履行示范责任;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凝聚监管引导、行业自律、全民参与的共治合力,推动预制菜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守护好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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