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计划2026年3月,采用内部比选方式组织采购2026年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2026年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金额
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采用据实结算方式,最终按经双方确认的实际发生量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提供饭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订货清单(包括蔬果类、冻品干货类、鲜肉类、海鲜河鲜类、调料类等),保证按时、按质、按量送达。配送地点为白云区金钟横路2号,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供应商的配送供货价应包含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括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储存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并承担送货途中的所有风险。本采购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3月24日到2027年3月23日。
三、比选方式
本项目为内部比选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不保证最低价成交,评分结果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未按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或存在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按顺序递补或重新组织采购,评审规则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五、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金钟横路2号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
方式:现场获取。
六、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3月13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以邮寄文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未被选中的单位,其申请材料不予退回,采购人对材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且不另行通知评审结果。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八、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钟横路2号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0-37638006/020-376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