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畜禽副产品加工卫生范》(GB 31616-2025)政策解读与实施指南

2025-06-06 10:37:24 admin 0

2025年3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用畜禽副产品加工卫生范》(GB 31616-2025),这是我国首次针对畜禽副产品加工制定的专项卫生标准,填补了该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空白。标准将于2026年3月16日正式实施,适用于畜禽屠宰后内脏、脂、血液、骨、皮、头、蹄(爪)、尾等可食用副产品的加工过程。以下是政策核心内容及企业应对建议:


一、政策背景与意义

  1. 监管空白填补
    此前,畜禽副产品加工主要依赖《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 12694-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畜禽宰加工卫生规范》(GB 14881-2013),但缺乏针对副产品特性的专项要求。新标准明确从原料收集到产品追溯的全链条卫生控制准则,解决行业长期存在的交叉污染风险(如内脏与血液混放)、微生物污染(如血液腐败)等问题。

  2. 产业升级驱动
    随着预制菜、调理肉制品等业态发展,畜禽副产品加工需求激增。新标准通过规范加工流程与设施要求,推动行业从“粗放处理”向“标准化生产”转型,助力企业拓展高附加值产品市场。


二、核心修订内容

1. 加工场所与布局

  • 功能区划分:

    • 必须设置食用血液贮存间、冷却间、冻结间及专用废弃物暂存区,避免与非食用副产品(如毛皮)交叉污染。

    • 畜类与禽类副产品加工需分设车间,例如心、肝、肺等脏器加工间需独立设置,头、蹄、尾加工区需配备专用排水设施。

  • 温控要求:

    • 内脏加工间温度宜控制在12℃以下,血液贮存温度需在0℃~4℃,冷冻副产品储存库温度不得高于-18℃。

2. 设施与设备升级

  • 排风与清洁:

    • 加工区域需配备高效排风系统,防止蒸汽冷凝水污染产品;地面排水口应设水封式地漏,避免异味与病菌滋生。

  • 专用设备要求:

    • 血液收集需采用中空采血方式,运输容器需防渗漏;内脏清洗设备需配备逆流冲洗系统,确保彻底去除残留物。

3. 加工过程控制

  • 时间与温度管理:

    • 畜禽副产品需在放血后2小时内进入冷却间,中心温度降至4℃以下;冷冻产品需在-23℃以下急冻,中心温度≤-18℃。

  • 卫生操作规范:

    • 禁止使用竹木器具接触副产品;内脏修整需去除脓液、病变组织,并实时监控微生物污染水平(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4. 检验与追溯体系

  • 原料验收:

    • 畜禽原料需提供检疫证明,猪肉还需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进口原料需符合我国准入要求。

  • 追溯管理:

    • 企业需建立电子化追溯系统,记录原料来源、加工参数、检验结果等信息,确保问题产品可快速召回。


三、企业应对策略

1. 厂房与设备改造

  • 分区升级:按标准划分清洁区与非清洁区,增设内脏专用加工间和血液预冷设施,确保流程不交叉。

  • 温控系统:安装自动化温湿度监控设备,实时记录并预警异常(如冷冻库温度波动超过±2℃)。

2. 工艺优化与HACCP体系

  • 关键控制点(CCP):

    • 设定解冻、腌制、冷却等环节的CCP,例如解冻水温≤21℃,腌制时间≤4小时。

  • 微生物监控:

    • 每日抽检加工环境(如空气沉降菌、接触碟菌落数),确保符合附录A的限值要求。

3. 人员培训与合规管理

  • 专项培训:组织员工学习新标准中卫生操作规范(如穿戴防护服、定期洗手消毒)及应急处理流程(如异常组织识别)。

  • 记录追溯:完善原料验收、加工记录、检验报告等档案,留存至少2年备查。


四、监管与实施路径

  1. 过渡期安排

    • 标准发布至2026年3月16日为过渡期,企业需在此期间完成设备改造与工艺调整,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专项检查。

  2. 执法重点

    • 卫生控制:严查温度记录缺失、交叉污染(如生熟混放)、废弃物处理不规范等问题。

    • 标签合规:产品标签需注明加工日期、贮存条件及SC认证编号,禁止虚假标注“无添加”等字样。


五、政策意义与行业影响

  1. 食品安全水平提升

    • 通过规范加工流程与温控要求,预计微生物污染率下降40%,食源性疾病风险降低25%。

  2. 产业竞争力增强

    • 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要求接轨,助力企业拓展欧盟、东南亚等出口市场,推动“中国智造”副产品走向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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