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2026年度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工作者用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WBZB-2026-XQ-735)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3-05 15:35:32 admin 0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2026年度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工作者用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BZB-2026-XQ-73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5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2026年度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工作者用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80号仁爱濠景庄园康景园2-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BZB-2026-XQ-735
项目名称:2026年度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工作者用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最高限价:11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10110餐饮服务2026年度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工作者用餐服务项目,为落实西青区社区工作人员伙食及公务出行费用的通知,按照要求招聘配餐企业为我镇社区工作人员提供配餐服务,根据每日订餐数量配送至我镇各社区居委会。服务企业需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每日按时按需送达。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4月3日到2027年4月2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磋商供应商必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6.1供应商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6.2供应商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6.3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6.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审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3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需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5日到 2026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80号仁爱濠景庄园康景园2-02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78号濠景庄园康景园2-02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80号仁爱濠景庄园康景园2-02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80号仁爱濠景庄园康景园2-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富兴路1号
  联系方式:23981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80号仁爱濠景庄园康景园2-02
  联系方式:022-81380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珊
  电 话:022-81380010

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5日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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