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食品安全法修正案正式实施:液态食品运输许可与婴配液态乳注册监管全面强化
						
							2025-09-15 16: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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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生效。此次修法聚焦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两大领域,通过准入许可、过程监管、法律责任三重机制,构建全链条食品安全防线。修正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5年9月12日审议通过,是我国首次针对液态食品运输和婴配液态乳监管的专项立法突破。
政策背景与立法动因
- 液态食品运输乱象倒逼改革 - 2024年媒体曝光的“罐车混运食用植物油”事件暴露监管漏洞:全国1.6万余辆液态食品运输罐车中,部分存在无证运输、混装污染物、容器清洗不彻底等问题。例如,某罐车在运输食用油后未清洗即转运化工原料,导致食用油被污染
 
。此类事件推动立法明确运输准运制度,强化运输容器、作业流程和主体责任的刚性约束。 
- 婴配液态乳市场需求激增 - 随着消费者对便捷喂养的需求增长,国内婴配液态乳市场规模年均增速达28%。然而,此前该品类未被纳入注册管理,部分企业存在配方随意调整、分装生产等风险。修正案将婴配液态乳与婴配乳粉统一纳入注册管理,要求企业按注册配方和工艺生产,从源头保障产品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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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制度设计
一、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管理
- 准入门槛与许可程序 
- 全链条责任划分 
- 发货方:查验承运方准运证,核验运输容器密封性及清洁记录; 
- 承运方:运输容器喷涂专用标识,严禁混装非食品物质,每季度提交清洗消毒证明; 
- 收货方:核验运输记录和铅封完整性,留存运输单据至少2年。 
- 禁止行为:伪造、篡改运输记录或清洗凭证,违者最高可处货值金额30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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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注册监管强化
- 注册要求与生产规范 
- 配方注册:企业需提交配方科学性、安全性评估报告,经国家卫健委复审通过后方可生产; 
- 生产工艺:禁止分装生产,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产品; 
- 标签管理:包装需标注注册号、贮存条件及“禁止分装”警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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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惩戒机制 
实施保障与配套措施
- 跨部门协同机制 
- 技术支撑与风险预警 
社会影响与行业变革
- 运输行业洗牌 
- 婴配液态乳市场规范化 
挑战与未来方向
此次修法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治理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通过精准立法填补液态食品监管盲区,为14亿人的“舌尖安全”筑牢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