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启动冬季腌腊肉制品及散装白酒专项整治行动 严打虚假标注与假冒商标

2025-12-09 11:17:52 admin 0
2025年12月16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冬季腌腊肉制品及散装白酒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治理。此次行动聚焦腌腊肉制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散装白酒非法添加与假冒注册商标两大突出问题,覆盖城乡接合部、农村集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旨在消除冬季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重点整治内容与执法措施

1. 腌腊肉制品专项治理
  • 生产日期造假整治:

    • 严查企业使用工业色素覆盖原日期、撕毁旧标签重贴等行为,要求所有腌腊制品必须采用激光喷码或不可逆油墨印刷,确保日期可追溯。

    • 检查原料贮存条件,禁止使用淋巴组织、变质脂肪等不符合标准原料,对32家使用病死猪肉的作坊实施查封。

  • 添加剂滥用管控:

    • 重点检测亚硝酸盐、防腐剂(如苯甲酸钠)超标问题,抽检腌腊制品1500批次,对5批次亚硝酸盐超标的腊肠实施下架召回。

2. 散装白酒专项治理
  • 非法添加与勾兑打击:

    • 使用甲醇快速检测仪筛查散装白酒,严查工业酒精勾兑行为,已查处非法添加甲醇案件8起,查扣问题白酒2.3吨。

    • 规范标签标识,要求必须标注酒精度、生产日期、原料(如高粱、小麦),禁止使用“特供”“内供”等误导性宣传。

  • 假冒注册商标整治:

    • 建立白酒包装材料溯源系统,查获假冒“五粮液”“洋河”等品牌包装3.7万件,对涉案的12家印刷企业立案调查。

二、创新监管手段与技术支撑

  1. 智慧化追溯体系:

    • 推广腌腊制品电子溯源标签,扫码可查养殖场、屠宰场、加工企业全链条信息;

    • 散装白酒经营单位需接入“豫酒追溯”平台,实时上传进货、销售数据。

  2. 快速检测技术应用:

    • 配备便携式拉曼光谱仪,现场检测散装白酒中甲醇、塑化剂等风险物质,检测时间缩短至5分钟;

    • 对腌腊制品开展重金属镉、铅专项筛查,累计检测样品8000份,合格率98.6%。

三、典型案例与执法成效

1. 典型案例通报
  • 案例1:周口某腊肉加工厂篡改生产日期

    该厂使用香蕉水擦除原包装日期后重新喷码,将过期半年的腊肉标注为“当日生产”,涉案产品货值12万元。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5倍罚款(180万元),企业负责人被移送公安机关。

  • 案例2:商丘市假冒“仰韶”白酒案

    犯罪团伙购买低端白酒灌装至仿冒“仰韶彩陶坊”酒瓶,通过电商平台销售至12个省份,涉案金额超500万元。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查获假冒白酒2.1万瓶、制假设备12台。

2. 阶段性成果
  • 检查覆盖:全省共检查腌腊制品生产企业432家、散装白酒经营单位1.8万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560份;

  • 案件查处: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87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63起,吊销许可证12张;

  • 消费警示:发布“冬季食品安全风险提示”12期,曝光典型案例28个,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200件,办结率97%。

四、长效机制建设

  1. 信用惩戒机制:

    • 将违法企业纳入“河南省食品行业黑名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评优评先;

    • 对散装白酒经营户实施分级管理,A级商户可享受快速抽检政策,D级商户每月强制抽检。

  2. 社会共治体系:

    • 开通“豫食安”微信举报通道,市民上传问题产品照片即可获50元奖励,已发放奖金23万元;

    • 联合行业协会制定《腌腊肉制品生产规范》《散装白酒经营指南》,推动行业自律。

五、消费者安全指引

  • 选购腌腊制品“三看”:

    看标签(SC认证、生产日期)、看色泽(无霉斑、无异味)、看包装(密封完好、无胀袋);

  • 购买散装白酒“四注意”:

    注意容器清洁度、注意索要购物凭证、注意扫码验证真伪、注意避免购买无固定场所流动摊贩产品;

  • 维权途径:

    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市场监管部门承诺2小时内响应,重大线索48小时内核查处置。

此次专项整治通过“严格执法+技术赋能+社会共治”三管齐下,既打击了食品领域违法行为,又推动了行业规范升级。随着元旦、春节临近,河南省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群众吃得安心、买得放心。

(数据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管局专项整治通报、各地市公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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