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表日期:2024年
本文件规定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过程中对场所与布局、人员、食品经营许可、承包经营企业管理、供货商管理、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原辅料采购与管理、操作过程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和自查自纠的管控指引。本文件适用于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通过自营或承包经营食堂的方式向学生提供食品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党政机关、养老机构、医院的公共食堂等可参照使用。
如您的浏览器不支持 PDF 预览,请点击下载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视频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公网安备 32011202001451号 广告热线:025-85303775
苏ICP备11085645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