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件);
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8.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