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委托, 就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高正代咨〔2026〕1113号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采购范围:厨房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工作。
4、最高限价:177950元
5、交货期(含安装):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能力;
2、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 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售价及方式:每份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以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出售;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
4、资料费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
账 号:76800188001402321
户 名: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及投标人报名表原件,如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须将所有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至采购代理人邮箱419055837@qq.com: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网上报名须提供)。
注: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投标人报名时需在报名表上填写具体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14时00分;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四明西路567号2楼240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局网站、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王老师
采购代理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
联系人:朱蓉蓉、丁雅文
联系电话:0574-87727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