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2027年度干职食堂餐饮服务对外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0-13 14:46:34 admin

项目概况

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2027年度干职食堂餐饮服务对外承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0-27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200186293-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2027年度干职食堂餐饮服务对外承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1.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1.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干职食堂进行日常运营管理,负责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提供餐饮劳务服务,主要承担菜品制作及配送、食堂卫生保洁、食品安全等工作,提供全年餐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早餐、午餐、晚餐、工作餐、值班餐、加班餐、生日餐、节假日夜间值班餐、外出执行任务随行配餐、非工作时间等特殊情况供餐。运营方式采取包清工的运营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10-14至2026-10-20,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10-2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home)

五、开启

时间:2026-10-2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home)(供应商可自行登陆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在线参加开标会或选择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参加开标会须自带电脑,现场开标会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兴华大街2段3号波普中心3号楼62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参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采购政策;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采购政策;本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有关要求,落实本国产品标准。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2.8本项目须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一份,纸质版响应文件需密封;密封袋上应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年 月 日 时 分开启,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纸质版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需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响应文件》纸质版与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签章完成电子文件不一致的,以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签章完成电子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堂河庆丰路9号

联系方式:赵海冰,010-53868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兴业弘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兴华大街2段3号波普中心3号楼805室

联系方式:赵梦倩,185019197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梦倩

电 话:  18501919734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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