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比选的公告

2026-09-07 14:42:58 admin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将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采购食堂蔬菜、肉类、干货等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GAJKQ-2026090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采购预算:50万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采购畜禽肉、蔬菜、水产品等生鲜类食材、干杂及调味品等食材及配送服务。在当天早上8:00前或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及数量配送,专人(有健康证)专车(防雨、防污、防腐)配送至采购人处;供应商应对其配送食材的质量安全负责,并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保证食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名单并提供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比选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散装、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旧版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予以认可。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本采购项目拒绝已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网络获取: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09月8日至2025年09月14日9 时00分-18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通过QQ邮箱2723874660@qq.com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流程:(1)请先自行编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须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2)将已填写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2723874660@qq.com,邮件标题须为公司全称+采购项目名称。扫描的PDF文件原件在传递响应文件时也一并递交,如果与发送邮箱的文件不一致的,供应商将被拒绝。(3)我单位收到供应商信息审核无误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填写的邮箱。

2.获取文件咨询电话:15232127881

3.供应商获取釆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比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5日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且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11楼会议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本采购项目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15日10:00(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

十二、比选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11楼会议室。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 66 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232127881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6年9月7日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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