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教育文化体育部,现委托中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2、项目编号:ZRZB202606GK142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入围单位,负责郑州高新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学校食堂的粮食类、油类、肉类、禽(蛋)类、冷冻食品类、水产品类、豆制品类、蔬菜类、水果类、调味品类等大宗食品实行全品类定点配送)。
2.4、入围单位数量:15家
2.5、服务期限:3年
2.6、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能确保按招标人要求按时供应,并做到品种齐全,确保无责任事故、食品及卫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经销商/配送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有效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
2.1企业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企业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5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实际存续期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材料即可,无需满足连续6个月时限要求;企业成立至今无纳税记录、无社保缴纳记录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及依法依规足额缴税、按时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存在税收零申报情况的,需同步提供对应所属期纳税申报表及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市场监管部门食品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1000㎡的独立、固定的配送仓储基地或场所(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场地提供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合同等相关场地证明材料)。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6月26日至2026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路中州大道美林河畔1号楼26楼2610室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接收地点:郑州市航海路中州大道美林河畔1号楼26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教育文化体育部
地址:郑州高新区创新大道与科学大道交叉口智慧城市实验场17号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516931
招标代理机构:中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路中州大道美林河畔1号楼26楼2610室
联系人:贺女士、陈女士
电话:0371-65055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