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新疆克拉玛依市分公司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2-16 14:23:08 admin 0

人保财险新疆克拉玛依市分公司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人保财险新疆克拉玛依市分公司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XZJ254-127-C )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克拉玛依市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新疆克拉玛依市分公司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人保财险克拉玛依市分公司食堂餐饮管理服务,为公司员工提供工作日早、午餐服务,早餐就餐人数约20人,午餐就餐人数约40人,食堂就餐实行自助式。早餐包括3种热菜、3种凉菜、2种主食、2种蛋制品、2种流食、2种杂粮。午餐以家常菜为主,包括3种荤菜3种素菜2种主食1种汤品1种水果1种酸奶。确保菜品丰富,同一个菜品,一周内不重复。满足员工口味需求,保障食材新鲜、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拟定1家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服务期限:1年,到期前三个月合同内容、金额等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以及市场价格未发生不利变化,合同双方无异议,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后,可以按原合同续约2次,总合同期限不超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按甲方要求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承诺书);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应具有1个类似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2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2.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人保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人保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人保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附承诺书)。

2.7投标人与人保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人保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人保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人保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附承诺书)。

2.8 其它资格要求: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分至13:30分,下午15:30分时至18: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520室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4.3 报名时需同时递交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逐页加盖公章且资料清晰可见)。

4.4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11时00分00秒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招标网(https:///)、金采网(http://www.cfcpn.com/jcw/index)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天山路108号

联系人:张艳

电话:0990-6223119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520室

联系人:王英杰、张潇镭

电话:13809916918、15160949164

电子邮箱:674673977@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支行

账号:9650 0001 0005 4266 73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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