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信丰县分公司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0-31 14:36:20 admin 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信丰县分公司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信丰县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信丰县分公司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信丰县分公司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 TC259X0GQ

三、项目概述:信丰县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主要采购品种有蔬菜、肉类、粮、油、调味品、干货等,经初步预算一年费用约34.8万元。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全年费用预算34.8万元。

五、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年(含税)   成交供应商数量     备注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信丰县分公司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年 34.8万元         1家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注:(1)标段划分(分包)方式:一个标包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

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为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①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②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税凭证(或证明,如个人所得税)和个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④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距投标截止之日不满 1 年的(含),且确实未达到国家要求的纳税条件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函用以说明无法提供纳税记录;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或响应截止日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无重大司法及监管处罚;

(5)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

(6)所派出的人员与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

(7)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双方商定的合格发票。

提供:以上第(1)-(7)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无以下限制响应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

(2)供应商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赣州市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

(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评审公正性【如供应商系由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6)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提供:以上第(1)-(6)点供应商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七、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前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1年,履约保证金以保函或转账方式收取。本合同有效期满终止或解除(非因成交供应商过错)后,在成交供应商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采购人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利息)或者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二)获取方式:

1.标书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载。

九、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1.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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