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平原县税务局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一、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平原县税务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平原县税务局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HN-2025-102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 国家税务总局平原县税务局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 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或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部门批准的备案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69万元(在预算控制范围内按实结算)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4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所需资料加盖企业红色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com。(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部门批准的备案材料;(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同时开标现场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截止后磋商文件统一发邮箱。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4日14时00分至2025年11月4日14时30分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