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368,602.00 元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PDF电子文档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供应商纸质响应文件辅助评审。。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4、线下纸质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竞采评审时间前30分钟内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一副作为专家评审材料(供应商线下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应与云平台上上传的PDF电子文档一致,如不一致,以云平台上电子文档为准,此条不作符合性审查依据)。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完成送货及安装。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税费、培训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货物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移交货物的全部资料,并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采购人15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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