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市药都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明山区成德家园3栋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HX-202510017
项目名称:本溪市药都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以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s://fgw.benxi.gov.cn/网站中价格监测,主要蔬菜和主要农副产品参考价格)平均零售价为基准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报价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采购需求:米、面、油、肉类、鱼类、禽蛋、水果、蔬菜、牛奶、副食、干货、调料等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限为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甲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再和中标供应商续签一年至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 2025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成德家园3栋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含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无法人现场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缺任意一项不接受报名。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药都中心幼儿园
地址: 本溪市高新区
联系方式: 18504145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成德家园3栋1号
项目联系人:冷泽滨
电 话: 02444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