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食堂二、三楼合作经营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公告

2025-09-23 14:05:45 admin 0

华中师范大学南湖食堂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之滨,南湖食堂二楼现有使用面积3200平方米,当前采用合作经营模式运营,现有合作协议将于2025年7月到期。南湖食堂三楼使用面积2300㎡,目前全楼层已装修,主要设施设备齐全(小型餐具、炊具及低耗物品需由供应商自行购置),水、电、气等各类配套设备设施均全部安装就位。为进一步提升师生餐饮服务品质,同时满足我校师生多样化的生活需求,优化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优质供应商开展合作经营服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DHQ-2025016

2.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南湖食堂二、三楼合作经营服务供应商遴选

3.合作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作期满,经校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4.合作服务业态及经营要求:

南湖二楼

序号

服务业态

档口

数量

档口编号

月最低销售额(元)

间接成本分摊费用比例

经营要求

(毛利率管控点)

1

套餐

1

16号

40000

10%~12%

45%

2

粉面类

1

15号

25000

17%~19%

55%

3

北方面食

1

7号

40000

18%~20%

55%

南湖三楼

档口编号

服务业态

月最低销售额(元)

间接成本

分摊费用

最低比例

月最低间接成本分摊费用(元)

经营要求

1

小吃

20000

8%

1600


2

小吃+汤

25000

8%

2000


3

烧烤

25000

8%

2000


4

健身角

40000

10%

4000

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预付费经营模式

备注:供应商报名前必须去现场实地踏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

(2)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服务的相关证照,持有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任何食品质量、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及其它较大责任事故,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地点、时间:

1.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2.地 点:华中师范大学文华公书林3楼后勤保障部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3.时 间:2025年9月24日9:00—10月9日17:30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11:30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地 址:华中师范大学文华公书林3楼后勤保障部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联系人:谭老师 咨询电话:027-67865441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27-67868703

后勤保障部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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