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南湖食堂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之滨,南湖食堂二楼现有使用面积3200平方米,当前采用合作经营模式运营,现有合作协议将于2025年7月到期。南湖食堂三楼使用面积2300㎡,目前全楼层已装修,主要设施设备齐全(小型餐具、炊具及低耗物品需由供应商自行购置),水、电、气等各类配套设备设施均全部安装就位。为进一步提升师生餐饮服务品质,同时满足我校师生多样化的生活需求,优化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优质供应商开展合作经营服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DHQ-2025016
2.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南湖食堂二、三楼合作经营服务供应商遴选
3.合作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作期满,经校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4.合作服务业态及经营要求:
南湖二楼 |
序号 | 服务业态 | 档口 数量 | 档口编号 | 月最低销售额(元) | 间接成本分摊费用比例 | 经营要求 (毛利率管控点) |
1 | 套餐 | 1 | 16号 | 40000 | 10%~12% | 45% |
2 | 粉面类 | 1 | 15号 | 25000 | 17%~19% | 55% |
3 | 北方面食 | 1 | 7号 | 40000 | 18%~20% | 55% |
南湖三楼 |
档口编号 | 服务业态 | 月最低销售额(元) | 间接成本 分摊费用 最低比例 | 月最低间接成本分摊费用(元) | 经营要求 |
1 | 小吃 | 20000 | 8%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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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吃+汤 | 25000 | 8%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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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烧烤 | 25000 | 8%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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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健身角 | 40000 | 10% | 4000 | 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预付费经营模式 |
备注:供应商报名前必须去现场实地踏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
(2)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服务的相关证照,持有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任何食品质量、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及其它较大责任事故,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地点、时间:
1.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2.地 点:华中师范大学文华公书林3楼后勤保障部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3.时 间:2025年9月24日9:00—10月9日17:30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11:30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地 址:华中师范大学文华公书林3楼后勤保障部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联系人:谭老师 咨询电话:027-67865441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27-67868703
后勤保障部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