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莲湖院区管理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9-10 16:50:39 admin 0

项目概况

莲湖院区管理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6楼162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KPZY-ZB-2025056

项目名称:莲湖院区管理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8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莲湖院区管理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8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 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明);
2.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 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月的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 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 保障资金的证明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参照执行;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9.供应商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声明函)②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③近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不良市场行为记录。(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至 2025年09月1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6楼162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时限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6(1622)楼联系采购项目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

2、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 号);

1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45 号);

15)《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6)如有其他最新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合同履行期:壹年(合同期满或因甲方遇重大事项变更,乙方需配合进行平稳移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陕西省碑林区和平门外建东街3号

联系方式:029-82476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联系方式:18092116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

电话:18092116036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9月10日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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