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5.授权代表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6.授权代表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为2025年8月以后的,则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7.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0.承诺书
11.中标标段优先顺序承诺函
采购包1
1.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
1.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