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份年营业额在80万元及以上或单位人数不少于100人的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和重大餐饮管理事故,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准转承包及采用合作经营、挂靠等任何形式的违法经营行为。(提供承诺函); 5、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