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就医群众和职工就餐需求,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医院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进行公开竞标,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场地:医院后勤楼一楼,面积约100㎡(现为洗衣房及库房,医院只提供场地,需由供应商在不改变建筑物框架结构、承重等方面,自行装修和购置厨房使用一切设备及物品)。
2.服务范围:为职工提供就餐、职工加班用餐配送、手术送餐;住院患者及其家属订餐、就餐、送餐;体检人员用餐;医院另行安排的餐饮。医院现有在职职工372人,开放床位200张。
3.服务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严禁转包、分包。
4.承包期限:8年。
二、项目要求
1.承包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医院审核同意后,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进行,装修及所有一切投入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2.承包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医院资产从事不法经营,一经发现,医院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3.承包方需确保饮食安全,配送及时,保证供给。
4.承包方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餐饮业和集体送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行业规范及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完成医院管理中的各项指标和要求,价格合理;制定服务水平、饭菜品种、质量、价格水平、利润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保证有效执行。
5.为保证职工和患者利益,食品饭菜价格以不高于市场价格为标准经营,具体标准由医院及承包方共同制定。
6.医院业务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对承包方的经营状况、食品卫生、饭菜质量、价格、原材料购置渠道、食品留样观察、服务态度、综合治理、生产安全、从业人员情况、培训状况、操作规程、食品存储标准、患者治疗饮食工作的开展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每季度进行考核。
7.如出现食物中毒、饮食纠纷、拖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障福利、保险金、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其它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由承包方承担。
8.承包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能源费,按实际使用量每月定期向医院交纳水、电、天然气等能源费。
9.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交承包履约保证金3万元,如承包方签订合同后未能按照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医院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承包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0.合同期满后,中标方所装修及购置的厨房一切设施设备均归采购人所有。
三、竞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餐饮行业从业资格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餐饮企业的要求;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2.应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本项目不得转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应在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业不良记录。
5.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
6.应具有类似经营项目;本项目直接管理人员应有同类项目的成功管理经验。
7.所有人员需持有有效健康证。
四、报名时间及有关事项
1.投标报名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时间截止日期止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2.投标报名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宪梓中路52号梅县区中医医院梅冰医技楼5楼后勤管理办公室
3.递交资料要求(详见附件:投标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新证三证合一)、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清廉投标承诺书;
(4)经营方案、经营计划;
(5)如有其它材料(相关承诺书等)。
备注:①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装订封装在一个文件袋内。并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②上述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附件,内含文件袋封面、报价单及清廉投标承诺书等,如不符合要求则按废标处理。
③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招标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虚假应标的供应商3年内不允许参与我院各项招标。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3-2829330/19007681069
联系人:张老师
梅州市梅县区中医医院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