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5日09点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CG202590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2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2700.00元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1(项)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1052700.00 | 1052700.00 |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日至2026年8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已在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报名。
(4)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8月0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登记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请务必至少在报名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报名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所需报名资料如下: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等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2、采购文件每标段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5、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09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15日09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实验幼儿园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秋兰街1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0-8168616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室
联系方式:020-833832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话:020-83383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