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海州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5-07-24 17:22:58 admin 0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海州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8号2号(银通国际花园北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2025-DLGK-C0078-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海州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粮油、畜禽肉,蔬菜及食用菌,水果,坚果,水产品,薯类,豆腐及豆制品,熟肉制品,鲜蛋及蛋制品,腌菜,干杂调料,奶及奶制品等采购及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意向服务期为三年,根据履约情况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5日  至 2025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8号2号(银通国际花园北门)

方式:现场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8号2号(银通国际花园北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海州区税务局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三纬路1号

联系方式:孙女士 0418-3386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行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8号2号(银通国际花园北门)

联系方式:王先生 0418-5924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418-5924999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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