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获取比选购买文件,并于2025年7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A-2025-061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700000.00元/年。(此金额为预算金额,实际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此后年度预算金额按批复预算金额执行)
最高限价(费率):100%。本次招标限价是以配送当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的“价格监测”锦州地区作为基准,进行价格折扣,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明细表中未列明,则按大润发超市当日对应产品价格为基准,最终实际结算总金额不得突破当年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总服务期限:36个月,合同根据履约情况每12个月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比选购买文件
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每天8: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方式:现场/邮件
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须提供)。
(1)邮件形式: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jzjaztb@163.com邮箱,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组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0416-3715061)确认。
(2)现场递交:将以上材料递交至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以上二种形式视为按合法途径领取采购文件。
2、公告发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二段一号
联系方式:13704960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联系方式:0416-3715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416-3715061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