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湖市新仓镇中心卫生院委托就平湖市新仓镇中心卫生院食堂委托管理权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GH-PH202533(采磋)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划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行业对应)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型企业)
(四)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餐饮服务管理类食品经营许可证;(2)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中,至少有2名有证厨师(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6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暂不接受现场报名。所需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53423829@qq.com,同时和招标代理人员(电话:0573-85539088)联系确认。
(四)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如下:
供应商报名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电话、特定资格证明等,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在上述时间内供应商均可获取招标文件。
(五)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2025年6月17日09时00分在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平湖市新仓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地址:平湖市新仓镇虹桥路38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70945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53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