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海关食堂主副食品、水果及日杂用品采购和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6-04 16:10:13 admin 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平潭海关食堂主副食品、水果及日杂用品采购和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海关
行政区域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告时间2025年06月04日 11: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0:00
开标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烝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767687-8620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跨境电商园综合楼平潭海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丽平/0591- 6252723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叶烝/0591-87767686-8620


项目概况 平潭海关食堂主副食品、水果及日杂用品采购和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FZSG153

项目名称:平潭海关食堂主副食品、水果及日杂用品采购和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采购标的

供货期

采购要求

预算金额

投标保证金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食堂主副食品、水果及日杂用品采购和配送

1年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800000元

8000元

批发业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3、中标人按进货通知要求提供物资配送服务,费用按月据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4日  至 2025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直接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函,填写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费。(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及投标人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加盖公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3278074983@qq.com。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标准

一般资格条件

1.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中有标注“复印无效”等,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海关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跨境电商园综合楼平潭海关

联系方式:徐丽平/0591- 62527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叶烝/0591-87767686-8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烝

电 话:  0591-87767687-8620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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