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7 15:34:22 admin 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区域安康市公告时间2025年05月27日 14: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预算金额¥5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志强
项目联系电话14791506688
采购单位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91556222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汇鑫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城中央10号楼1单元12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8106345


项目概况

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TZ2025-05-1

项目名称: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餐饮服务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项目1(批)详见采购文件550,000.005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单位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投标单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不合格;
(8)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时间不足三年的据实提供);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8日 至 2025年06月0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投标单位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中 心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投 标 指 南 》 , 电 子 投标 文 件 技 术 支 持 :4009280095/4009980000;

4.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5.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联系方式:13991556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汇鑫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城中央10号楼1单元1202室

联系方式:0915-81063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志强

电话:14791506688

陕西汇鑫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7日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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