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纳税的企业;
2、经营餐饮服务业的期限应在3年以上;
3、具有大型食堂(3000人以上企业)连续管理运营达3年以上的成功案例;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产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5、具有独立完成供餐的服务力量、财务能力,并且信誉良好;
6、具体相关招标方案,以招标文件为准;
7、任何一个供应商不允许存在转包恶性事情的发生,确保中标后的餐饮服务质量有报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