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9 17:13:04 admin 0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352

项目名称: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0000.00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

采购需求:满足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的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合同到期后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续签合同或者重新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本项目按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餐饮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

2、获取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1、磋商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年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需在报价函后附“信用信息报告”作为响应函的内容附件,供应商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留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府后路11号

联系方式:0535-692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福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西塔518室

联系方式:0535-6751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树巧、李金遥

电话:0535-6751168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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