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儿童福利院(长沙市儿童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生鲜蔬菜类)采购需求公开

2025-04-21 16:19:25 admin 1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生鲜蔬菜类)

二、采购项目上限价:2080000.00元

三、采购标的

品目

采购内容

类别

年度需求数预估

计量单位

标的物所属行业

备注

1

鸡、鸭、鱼、肉、鸡蛋、蔬菜、豆制品等

蔬菜类、肉禽水产类

146万元

零售业


2

水果、点心、辅食

水果类、早点糕点零食类

52万元

3

牛奶类奶制品

牛奶酸奶类

10万元

合计



208万元




 



二、相关标准:


(如有更新均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 ;

(9)其他可能适用及符合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

 

 


 



三、技术规格:

(一)配送食材

品目一:生鲜蔬菜类

指标分类

规格要求

执行标准

蔬菜类

食材新鲜。颜色自然有光泽,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等;该批次蔬菜交货验收有提供相关检验检疫报告(如有)

 

GB/T 23351-2009新鲜水果和蔬菜、GBT5009.38-2003《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GB23200.8-2016)等

豆制品

1、具有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要求;

3、包装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塑料编织袋,包装的正面印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样,在保质期内。

 

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T 23494-2009《豆腐干》

 

品目二:肉禽水产类

指标分类

规格要求

执行标准

家禽类

活杀、褪毛、去血、净腔去内脏(或留可食内脏),质量合格

GB 207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 21710-2016等

 

冻货需有包装,保质期较长。

家畜类

新鲜去肥肉;鲜肥肉需去皮;鲜仔排,鲜肋排需去颈骨、尾骨、脊骨;鲜牛排需整条、无油筋,鲜牛尾需去毛;冻货需优质。

熏腊制品

优质、真空包装

水产品

鲜活,冷藏运输,鱼类产品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

禽蛋类

新鲜,在保质期内

 

品目三:水果类

指标分类

规格要求

执行标准

水果

当季时令水果。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

2、该批次水果交货验收有提供相关检验检疫报告(如有)

GB/T 23351-2009新鲜水果和蔬菜、GBT5009.38-2003《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GB23200.8-2016)等

 

品目四:牛奶酸奶类

指标分类

规格要求

执行标准

牛奶类奶制品

新鲜,酸奶需冷藏。

GB1930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NY/T 4439-2023《奶及奶制品中乳铁蛋白的测定》 

品目五:早点糕点零食类

指标分类

规格要求

执行标准

点心

货品新鲜。必须是鲜热,无需二次蒸热加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料》(GB 1964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895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

糕点

必须是鲜热,无需二次蒸热加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及地点:服务期限 1 年,中标人每天配送食堂食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人:长沙市儿童福利院(长沙市儿童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

3、结算方式:根据当月考核结果,按中标人当月提供的货物据实结算,采购人和中标人次月进行货单核对,核对无误后中标人提供等额的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进行上月货款结算。

 




五、服务标准:

一、 配送服务要求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肉禽水产类、生鲜蔬菜类、水果类、牛奶酸奶类、早点糕点零食类,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采购人供货。配送时,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商品。

①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②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③运输要求

1)中标人不得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采购人的新鲜食材,在中标人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中标人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

3)中标人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等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中标人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4)中标人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中标人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5)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采购人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中标人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签收前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新鲜、鲜活、健康,肉禽类必须现场再分类加工(排骨剁碎,肉片,肉丁,肉泥等);活禽类、鱼虾类,需配送到食堂后再现场开剖加工。

④产品包装

1)肉类、水产品、水果、蔬菜、包点、冻货和米粉等非定量简易包装的食材应使用独立洁净的食品盛放箱(筐)放置,避免挤压。中标人应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保持食材新鲜度。

2)包点、米粉、副食品、冻货等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保证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3)在以上两点包装的基础上,中标人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另外中标人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英文或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惯用图示。

⑤中标人按采购人所需产品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及时送达采购人,重量相差应控制标准为:肉类±1%、鱼类±1%、生鲜蔬菜类±3%区间内,双方视同正常,中标人不得超计划量送货(多余部分中标人自负),采购人原则上先天下午18:30前将第二天所需货品报给中标人,中标人应主动复核清楚品种、数量、要求,且必须在第二天上午6:00前将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因特殊情况,采购人当天临时增加所需货品的,中标人应响应采购人要求进行临时紧急配送。采购人不为此另行支付应急响应的费用。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所产生费用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⑥出入库管理:中标人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⑦交接查验

1)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食堂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食堂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它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标人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采购人(各食堂)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有争议有据可查。

3)原料留样

每次配送食品须中标人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的相关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准备,每批次提供的食品原料双方须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长沙市儿童福利院的相关部门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交接凭证

每次配送食品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2.送货质量:

①蔬菜、水果类食材是新鲜“绿色食品”,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该批次食品交货验收有提供相关检验检疫报告(如有)。

②牛、羊肉新鲜、未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按采购方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新鲜鸡、鸭肉产品肌肉有光泽,红色或暗红色,脂肪白色,包装规格统一,完好无破损,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要求地点时商品在保质期内;鱼类产品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

③包点、米粉、豆制品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保证食材采购、配送安全卫生。

④冻品质量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需符合要求,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有检疫及相关合格证明,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

3.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4.按时送货:供货期内,中标人按采购人指定时间提前供货到位即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院中心食堂及类家庭)。

5.退换货处理: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或者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本批次货物。其更换货物中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确保采购人能准时开餐。若未能按时送到,将扣除当天菜款的10%违约金。中标人无法及时送达,采购人从别的渠道采购货物,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对检测货物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在供货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二、采购人责任和权利

1.下订单:采购人向中标人提出配送各类副食品、水果、包点、米粉、荤菜(猪肉之外的新鲜牛、羊肉、鸡、鸭鱼类等)、蔬菜类、豆制品、冻货等货品,应提前以微信、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等要求。

2.中标人供货用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充氧机等),中标人当天拿走;如采购人需要使用器具,采购人需保管好。

3.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等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有权退货或换货。

4.本项目通过保障食堂餐饮安全、及时供货、节约财政资金、保障食材、提高服务满意度、设置中标人绩效考核等方面实现采购绩效提升。

5.在协议履行期间若中标人违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若采购人违约的,中标人有权终止协议,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

三、价格确定

(1)以食材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优惠率为依据进行结算。

(2)定价依据:以每个月第二周的周二(工作日)由“长沙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海吉星批发市场)”官方提供的加盖公章的价格表均上浮15%为基准价,每个月价格表使用效期至下个月价格表出具当日。

报价方式:投标人在上述基准价基础上,填报投标优惠率。

最终结算单价确定:每月结算单价=食材基准价*(1-中标报价优惠率)。

(3)★特殊情况结算方式:若“长沙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海吉星批发市场)”无对应的供货产品报价,中标人以周边大型连锁商超价格中对应产品,经双方认可后作为基准价下浮5%(百分之伍)进行结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人工、管理、税金、利润、财务以及每月去长沙海吉星批发市场定价所产生费用等各项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因季节性及天气等自然灾害,部分品种的价格相对月内双方确认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时,中标人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菜价时,应书面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如遇到特殊情况,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并签订补充协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否则,依法另行采购。)。

(5)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湘财购〔2022〕10号)和长沙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长财采购〔2022〕6号)以及长沙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工作通报及2023年预留份额填报要求的通知(长财采购〔2023〕10号)相关规定,采购方食堂采购需在扶贫823平台以及湖南省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申报计划和任务量时,由采购人自行在平台直购,不包含在本项目内。

四、数量确定

数量要确保准确,原则上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电脑打印的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凭证。

 

 



六、验收标准:

1、按长沙市《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执行,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2、所有配送物品,应当要有明确的品类名称,规格型号,量价关系,所有清单证明资料齐全,符合文件规定质量标准与要求。

3、绩效考核

中标人考核办法(食材中标人每月考核评分表后附)


3.1、考核范围和方式:针对配送食材数量、质量、配送响应时间及其他服务满意度等每月进行评分。

3.2、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按月考核;


3.3、评定结果:综合评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中标人要做出书面的整改承诺;第二次综合评分不合格,将扣除当月菜款的20%违约金;累计3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4、中标人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至少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2名产品配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有组织、统筹、协调、沟通能力,所有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配送人员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出现患病或有危及食品安全的,应立即更换。中标人人员、车辆等进入采购人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送货所用车辆应保持整洁且定期消毒,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

2、中标人供应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为保证食品安全,中标人须购买或者承诺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且保额不低于300万元。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标人在收到使用部门供货通知后,应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使用部门。中标人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中标人。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中标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以下情形终止合同的单位,将拉入本单位食堂食材中标人黑名单。且采购人可视情况暂停或终止合同,情形严重的将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1)中标人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或在履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的;

3)货物中出现发霉、变色、异味、有异物的;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4)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人员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的;

5)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6)弄虚作假获得中标资格的;

7)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8)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9)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10)违反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验收、质保期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因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下达菜品配送单,无法保证最终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投标人须保证产品品质并自行考虑投标风险,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项目合同金额达到中标金额或达到服务期限,二者满足其一时,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动终止。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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