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双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万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金华双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酒店食材配送服务单位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编号:WHZB2026-JHCG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标项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选定单位数量 | 最高折扣率 | 备注 |
一 | 金华双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酒店蔬菜、肉类、家禽、冻品类、水果、面点、调料、酒水饮料、海鲜(含海鲜池养殖)、粮油等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且年度考核满意的,招标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与中标单位协商续签1年合同(招标单位也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 3家 | 99% | 详细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及采购公告时间:
1.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2.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3.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5.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潜在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0000元,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作弃权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9点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5日9点30分。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
3.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公告地址: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十一、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mmw.jhygcg:com/detai1?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双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1722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万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询问):贾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7970849
质疑联系人:贾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588665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