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6-01-27 11:31:49 admin 2

(招标编号:JQ-202601-03)

1、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6.00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负责食堂管理、制定菜单、食材验收、清洗、加工、烹饪、餐具清洗、消毒、食堂设备物品管护、食堂卫生清洁及食堂办公区安全保障等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 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 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3.2、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且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书面声明: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7、信誉情况: (1)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下载时间须为从磋商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截图);

3.8、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格式见磋商文件)

3.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网上报名与线下报名同时进行,否则视为报名无效;(2)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是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 a.由法人代表人到场的提交:报名回执单、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b.由被委托人(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到场的提交:报名回执单、介绍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陕西省榆林市奥林城北门商务中心 3 楼 301 室现场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6室纸质文件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6室

7、其他

7.1 特别提醒:申请人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锁的可到榆林市市民中心三楼 E18、E19 窗口办理,咨询电话 0912-3452148、029-88661298 或 4006-369-888(陕西 CA联系电话)。报名程序: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CA 锁登录,点击交易乙方,查询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与线下报名二者同时进行)  

7.2 本次公告同时在《陕西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介上发布。

7.3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纪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创业大厦

联 系 人:郑伟

电    话:1569129968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奥林城 1 号楼商务中心 3 楼 301 室

联 系 人: 赵轩

电    话: 0912-3867555

电子邮件: 547984022@qq.com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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