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发布冬季食品安全提示:严控高风险食品,保障群众“舌尖安全”

2025-12-25 11:07:33 admin 0
2025年冬季,盘州市针对低温环境下食品安全风险高发的特点,发布专项提示,重点规范腌制食品制作、生腌海鲜消费、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并严控野生菌、自酿酒等高风险食品。通过强化风险预警与科学指导,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生率,守护市民健康。

一、腌制食品:科学发酵,规避亚硝酸盐风险

  1. 发酵周期要求

    • 自制腌菜、腊肉等食品需发酵20天以上,待亚硝酸盐含量降至安全阈值(≤20mg/kg)后方可食用。未达发酵周期的食品可能引发中毒,轻则头晕恶心,重则器官损伤。

    • 推荐使用专用发酵容器,保持通风干燥,避免杂菌污染。

  2. 选购与储存规范

    • 购买预包装腌制食品时,需检查生产日期、SC认证标识,真空包装出现胀袋、漏气立即停用。

    • 家庭储存需密封避光,冷藏温度控制在0-4℃,避免反复解冻。

二、生腌海鲜:警惕寄生虫与致病菌

  1. 高风险警示

    • 生腌虾、蟹、贝类等可能携带肝吸虫、副溶血性弧菌,即使添加高度白酒也无法完全灭活。实验显示,厚度1mm的鱼片在醋中浸泡2小时仍可能存活寄生虫囊蚴。

    • 2025年贵州省监测数据显示,生腌海鲜相关食源性疾病占比达17%,主要症状为腹泻、呕吐及肝肾功能损伤。

  2. 安全食用建议

    • 优先选择高温烹煮的海鲜产品,如清蒸、白灼;

    • 网购生腌海鲜需查验商家资质,收到后立即冷藏并24小时内食用;

    • 孕妇、儿童、免疫力低下者禁止食用。

三、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严控高风险食材

  1. 强制备案制度

    • 50人以上聚餐需提前3天向村委会备案,提交菜单、厨师资质及原料清单,接受食品安全协管员现场指导。

    • 200人以上聚餐由乡镇市场监管部门指导,500人以上由县级部门介入。

  2. 高风险食品禁令

    • 禁用清单:野生菌(如牛肝菌、鸡枞菌)、发芽土豆、未煮透豆类、自制泡酒、散装白酒;

    • 严管燃料:甲醇、生物柴油等需单独存放并标注“禁止食用”,防止误饮。

  3. 加工操作规范

    • 食材采购需索证索票,肉类须查验检疫证明;

    • 餐具严格消毒,生熟分开处理,烹饪时确保中心温度≥70℃;

    • 留样48小时(每品种≥125g),冷藏保存备查。

四、高风险食品消费警示

  1. 野生菌中毒防控

    • 不采、不买、不食野生菌,尤其避免“鹅膏菌属”(如灰花纹鹅膏);

    • 中毒后出现呕吐、幻觉等症状需立即就医,并保留样本供鉴定。

  2. 自酿酒安全风险

    • 家庭自酿酒甲醇含量常超标(国标≤0.6g/L),杂醇油浓度可达正规酒3倍,易致失明、肝损伤;

    • 禁止对外销售自酿酒,医用酒精与食用酒需分区存放。

五、应急处置与维权指引

  1. 中毒应急处理

    • 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保留呕吐物、剩余食物样本;

    • 拨打120并送医,同步向村委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2. 投诉举报渠道

    • 发现违规经营可拨打12315,市场监管部门承诺2小时内响应;

    • 举报农村集体聚餐违规行为查实后奖励500-2000元。

结语

盘州市通过“科学指导+刚性监管”双轨并进,构建冬季食品安全防线。市民需提高风险意识,从规范制作、谨慎选购到主动监督,共同筑牢“食安屏障”。

(政策依据:盘州市食药安办2025年冬季提示、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通报及公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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