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食堂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STCC2500516214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分行
四、采购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浦路108-1号
五、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老师、0411-29798109
六、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09749.76元/年(含税)。若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上述预算,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保障采购人职工就餐,拟采购1家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的职工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内容包括:一日三餐服务、值班餐服务、每周外卖食品服务和接待用餐(以采购人实际接待任务及要求为准)服务及其他临时性用餐服务,并负责食堂人员的组建与管理、食材管理、设备运行管理及维护等食堂管理工作。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7人,服务地点为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分行(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浦路108-1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九、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特殊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四)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或被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禁入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六)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八)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文件领取方式:在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已在采购代理机构注册过的供应商,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025-83303461,13951767623),线上支付并下载采购文件和电子发票。
(三)平台服务费:200元(平台服务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后不退)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联系人:张艺
(五)联系方式:15793690870
(六)联系邮箱:xsm@jstcc.cn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03日下午14:30分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03日下午14:30分整
(三)竞争性磋商方式:采用远程不见面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磋商
(四)本项目将采取远程不见面视频会议的方式磋商,并允许以邮寄方式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须通过邮寄方式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份副本单独密封递交至采购人,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浦路108-1号(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王老师收,电话:13942805567;其余全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本1份、报价表2份、竞争性磋商项目保证金)密封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1201室;收件人:张艺;手机:15793690870。
(五)供应商采用快递方式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宜采用顺丰或其它可靠快递。邮寄的快递外包装建议清楚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寄出后,请以短信方式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发送至快递对应收件人联系电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寄送到达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请充分考虑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邮寄的在途时间。
十二、评定成交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中国进出口银行网站和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
十四、本次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
邮 编:210011
联 系 人:张艺、徐仕敏
电 话:025-82281973、15793690870、18652456788
传 真:025-83240905
电子函件:xsm@jstc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