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共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委党校食材配送采购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0072
预算金额(元):72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7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1
标项名称:中共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委党校食材配送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6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资格条件:①持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提供2025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一份(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或零申报的企业提供申报材料或无欠税证明材料);⑤提供2025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一份(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提供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材料);⑥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承诺书。备 注: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1)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磋商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①-⑥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①-⑥项资料及特殊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提供以上①-⑥项资格证明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及特殊资格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10月200时00分至 2025年10月2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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