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2025-2026年度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9-28 17:15:49 admin 0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2025-2026年度食堂餐饮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荆门科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2025-DLJC-C0109-B00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2025-2026年度食堂餐饮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0万元

5、最高限价:15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为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机关食堂、象山办公区食堂、第一税务分局食堂、第二税务分局食堂、第三税务分局食堂提供工作日餐食供应,确保用餐需求。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临时工作任务等需要提供供餐服务。负责职工食堂室内外的卫生保洁、日常运营、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5年11月至2026年10月),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可续签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荆门科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

3、方式:至荆门科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获取。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地点:荆门科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荆门科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

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财库[2022]19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20%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公告发布媒体: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官网(http://hubei.chinatax.gov.cn/hbsw/jingmen/index.html)网上发布。

(三)政采贷相关政策:详情登录http://218.200.85.85:9999/查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

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21号

联系方式:0724-236504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荆门科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

联系方式:0724-8604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0724-8604745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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