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镇嘉禾食堂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福州食颐客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建新镇嘉禾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建新镇嘉禾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FJJM-[CS]-2025004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 | 最低月管理费(元/含税) | 主要条款 | 磋商保证金 (元) | 行业划分 |
1 | 嘉禾食堂运营 | 2年 | 20000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000 | 餐饮业 |
注:以上月管理费为采购人每月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最低场地使用费用及管理费用。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注:以上政策如在公告期间有变更、修改,则按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前最新的政策执行。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包1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其他资质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报名
6.1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9日],[工作日每天08:30到12:00,14:40到17:30] (北京时间,下同)。
6.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响应文件被拒收。
6.3获取报名“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9日],[工作日每天08:30到12:00,14:40到17:30] (北京时间,下同),向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号楼2层)。供应商也可通过转账方式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按公告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以及开票信息请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加盖公章送至我公司或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fjjmzb@163.com)。
7.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09月23日][10: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号楼2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09月23日][10: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号楼2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福州食颐客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禹州金辉中央花园(地块一)2#楼6层
联系人: 林先生15750820032
代理机构: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座2层
联系人: 叶闽松、陈娜、陈敏艳、唐庆霖、毛思雨
联系电话:0591-83702979,邮箱:fjjmzb@163.com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报名及磋商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
银行账号:420880440045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