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田心院区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即将到期,拟采购食堂承包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现对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调研,欢迎有资质、又意向的单位前来提交相关资料。具体询价调研内容如下:
一、项目地点:株洲市石峰区田心东门 289 号。
二、项目名称∶株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范围及要求∶
1、本项目株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期限约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食堂全年提供365天服务和病房送餐服务,投标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株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提供食堂现有房物及属于田心院区的各项硬件设施、设备,投标方负责维护保养,如果投标方在经营中食堂需要装修或改造,投标方需要书面通知田心院区管理负责人,经田心院区管理负责人书面回复同意后,投标方才能施工或改造,所有施工或改造的费用全部由投标方承担,田心院区管理负责人要求食堂提质改造及装修除外。
3、职工餐厅,仅为持田心院区就餐卡的职工开放,主要是自助餐形式,服务于田心院区全院职工。
4、病友餐厅、职工餐厅自助餐按统一标准执行(一荤一素12元,二荤一素15元,此价格为上限价),早餐按医院周边早餐店同等价格定价,并需报田心院区管理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再执行。
5、病房送餐服务(早中晚365天服务),按荤、素类型制订菜单单价,菜单经田心院区管理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根据用餐者用餐选择按菜单单价现场结算;全部实行明码标价。
6、商务标间(公务接待)按甲方审批通过的菜单定价统一结算。
7、超市商品售价参考医院周边同等规模的综合型超市进行定价,并需报田心院区管理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执行。
8、超市位置、店内设计风格和装修由田心院区管理负责人指定,装修费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需在田心院区管理负责人及相关部门指导下进行装修,确保门店符合医院水、电、消防等各方面安全。
9、职工餐、商务标间(公务接待)餐费、体检科、手术室等餐费经双方核算后据实、按月结算,病友及家属餐费投标方自行收取。
10、田心院区管理负责人和投标方应于次月5号前完成上月餐费、水电费核对,投标方在经营中产生的水、电可在结算中扣除,投标方再开出正规增值税发票后,按医院结算流程将餐费支付至投标方账户中,天然气投标方自行缴纳。
11、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厨师长、厨师、帮厨人员、面点师、服务员、采购专员、财务人员、仓库管理人员等相关岗位人员。
12、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取得饮食行业健康证的人员才能上岗。
13、投标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经营许可证、资质等。
14、投标方需做好食堂三防措施及食堂卫生,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15、食堂服务职工及病友满意率调查必须达到80%以上,当满意率低于80%时,甲方按《考评细则》进行扣分及相应处罚。
16、投标方从签订合同后进场前,投标方需向株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财务科缴纳保障金∶拾万元整(小写∶10万元)。(保障金不作为管理费使用),合同期满后,投标方在未违约的条件下,株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财务科应按医院流程如数退还给投标方保障金。
四、报价须知:
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经营许可证,确保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2、需提供过往为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或其他医院服务的案例。
3、需提供相关行业资质证书。
4、踏勘回执∶进行现场踏勘者提供。
5、承诺函(包含但不限于对服务质量、产品质量的承诺和考核表)。
6、注:以上资料需全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投标。
7、按文件要求报价∶
①株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每年收取投标方食堂承包管理费
元/年,水、电、燃气投标方全部承担。
②预计三年株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收取投标方食堂承包管理费共计∶ 元。
③保障金∶拾万元整(小写∶10万元)
8、本采购项目服务经营模式采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保、福利费、各类加班费、服装、设备维护费、办公费、工具费、水电气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
9、项目履约期间,须根据要求配置本项目各岗位服务人员,并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工资,采购人将定期进行服务考核,采购人发现配备服务人员数量不足或未按规定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工资的,要求予以整改并在当月服务费中进行费用扣除,累计发现两次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10、服务履行期间,必须与所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发生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人身意外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承担。
11、本项目院方不做安排,可自行踏勘并结合项目内容以便对报价充分考虑。
12、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13、本次报价过程的所有费用自理。
14、询价单位不会公布任何报价内容和询价结果,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单位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15、本次报价仅作为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16、递交资料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2日
邮箱:2899159334@qq.com
邮寄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东路289号(株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后勤楼二楼)
联系人:毛老师  18673325427      关老师  13607333439     28441707
此询价公告只做为本项目的预算参考,具体投标竞价可关注湖南政府采购官网或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竞价信息进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