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技术要求、商务要求、预算金额等有意见或建议,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逾期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
(二)提交方式:
1.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连同Word电子文档一起,压缩到一个压缩包内,发电子邮件至:
PLa2023XH@163.com。压缩包的文件名为“公司简称-W1007-需求公示意见建议 ”。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18032301432。
邮件主题:与文件名称一致。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