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8-28 17:48:34 admin 0

项目概况

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NDCG025

项目名称: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6.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6.7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467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1.00

1467000

餐饮业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1467000

总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本项目允许投标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若投标供应商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注:采购人依法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至 2025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方式: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办理报名手续:1.现场报名: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递交至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1073126382@qq.com),并联系项目经办小林0593-2971077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名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1  

手机:                   电话:                  

报名时间: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

自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asy-prt.com/home)。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

地址:蕉城区金涵乡金漳路2号

联系方式:赖老师、0593-2233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联系方式:小林、0593-2971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0593-2971077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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