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物业及餐饮服务采购磋商邀请

2025-08-28 16:59:51 admin 1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微信公众号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9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NN2025-C3-437-ZYQT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询价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 叁拾万元整(¥3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 叁拾万元整(¥300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1

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1项

一、基本情况

对职工食堂进行运营管理,承担除食材原材料采购之外的其他所有工作。主要提供工作日早、中、晚三餐及接待餐、工作餐等;按照餐饮行业通行标准或所在单位工作流程,开展食品加工、制作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菜肴质量;做好食堂卫生工作,提供干净、整洁的就餐环境;规范使用各类设备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防火、食物中毒、停水停电等应急预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正常就餐秩序。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1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项目采购的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登记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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