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学校高中部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8-27 17:05:13 admin 0
晋江学校高中部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泉州市新开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晋江学校高中部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KY2025060-1。

2、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承诺);

4.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4.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当月外近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处罚的书面声明);

4.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4.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4.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餐饮服务无发生食品安全及其他较大责任食物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9投标人须承诺拟派往本项目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请于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内至泉州市新开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6、招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期限: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9月03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7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7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泉州市新开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凤山南段金贸大厦A栋823)。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注:(1)质疑供货商将该函(原件)和相关证据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

(2)送达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3)非法定代表人送达时,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为授权代表缴交的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质疑函的格式应当参照财政部官方网站提供的质疑函范本,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asy-pr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采购单位:晋江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晋江市紫帽镇紫霞路

联 系 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799509393  

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新开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凤山南段金贸大厦A栋823。
联 系 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5-22000151
电子邮箱:1052441299@qq.com
14、本次采购解释权及招标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泉州市新开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附1: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新开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泽支行

银行账号:414376406334。

投标保证金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供应商必须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款项转至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支付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形式。否则为无效投标。

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用途、采购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服务期

投标保证金

1

晋江学校高中部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50000.00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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