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朴席中心学校2025-2026年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8-26 11:23:27 admin 0

项目概况

扬州市朴席中心学校2025-2026年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并于2025年9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CSDL-2025002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朴席中心学校2025-2026年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最高限价:食堂总收入的20%*中标费率100%。

采购需求:1、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每学期食堂总收入的20%(目前每人暂定每餐餐标9元,如有调整按新餐标执行,预计师生总数400人)。

2、采购需求:食堂用工主厨1人,帮工不低于4人,满足食堂正常运营需求,符合扬州市劳务用工薪酬标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10日至2026年7月31日间施教时间段,若遇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政策调整,则合同随时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维(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江南路477号10号楼)

3、方式:请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2025年9月2日17:29:59前将投标确认函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54428799@qq.com,并将报名费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毛月兰  支付宝账户:lingling3636@sohu.com)(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收到报名资料和报名费后,代理机构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售价:300元/份,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维(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江南路477号10号楼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维(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江南路477号10号楼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 不收取 保证金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电子投标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的扫描件)1份。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6、本项目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本项目由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朴席中心学校

联 系 人:张老师 0514-83610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维(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江南路477号

联系方式:189363993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936399365

2025年8月26日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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