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供应商需要于2025年09月05日14时00分00秒前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一正两副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①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5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②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商通大道6号智慧大厦一幢203室;
③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标识。
(七)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