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5-HAZX-C2025-0033
项目名称:2025年海安市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视为未提供,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系统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15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8-15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海安市海安镇江海东路10号4楼开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海安市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海安市宁海南路90号
联系人:朱鹏飞、陆大中
联系电话:0513-68332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
联系人:谭勇
联系电话:15606278680
3.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