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华侨试验区金湾学校2025年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汕头市勤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华侨试验区金湾学校委托,对汕头市华侨试验区金湾学校2025年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TQJ-ZJ-2025023。
二、招标项目名称:汕头市华侨试验区金湾学校2025年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汕头市华侨试验区金湾学校指定地点。
四、采购项目需求内容:汕头市华侨试验区金湾学校2025年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1项。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6.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6.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6.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2、其他资质要求:
6.2.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2.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6.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 )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七、投标登记有关要求:
7.1、投标人于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8日9时30分至16时30分(上班时间内),持本条第2款要求的资料到招标采购代理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701-A2室,下同)进行投标登记。
7.2、投标人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为PDF格式电子文档一份),原件核对:
7.2.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
7.2.3本公告资格条件6.2提及的其他资质资料;
八、投标登记如不足3人,招标人可再次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九、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8日(上班时间内)到招标采购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等媒体发布。
十一、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十二、联系方式:
12.1、招标人名称:汕头市华侨试验区金湾学校
地址:汕头市华侨试验区海峡路9号。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54-87226185。
12.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勤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701-A2。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54-88117557。
电子信箱:1647949341@qq.com。
2025年8月4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