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在服务期间无重大违规事件、无重大安全事故、环保违规及其他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投标人为本项目指定的餐饮服务人员应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南京市政府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后分包或转包。(符合,并提供中标后不分包或转包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其他 >
2、项目地点:南京浦口康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服务期:3年(合同期限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每年将依据考核结果综合判定是否进行续签)
4、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需为南京浦口康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约260名员工早餐、午餐、晚餐、节假日餐、节庆特色餐点、临时用餐等不同标准的餐饮需求服务。(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5、最高限价:人民币120万元/年(投标报价高于此价格按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