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特殊教育学校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环闽永采招【2025】10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53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53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1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1 | 195300 | 项 | 批发业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4.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4.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4.4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
4.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本采购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谈判供应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8日,每天上午8:00-11:3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8日。有意向参加投标的谈判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1:30时,下午15:00—18:00时,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溪滨路18号)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谈判人参加投标。[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加盖单位公章]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30日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溪滨路18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30日10:00(北京时间),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溪滨路18号)。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永春县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化龙社区龙安路3号
联系人:李宽宏
联系电话: 13505099062
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溪滨路18号
联系人:小周
联系电话:18659024958